
5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家莹率队来青《池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师农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陵阳镇太平山房、绣花楼民居、陈志文半边丘民居等地,通过实地察看、现场问询、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县域古建筑遗存现状、日常管护修缮、活化利用开发、法规宣传普及以及保护经费落实、责任体系健全等情况,重点查看古建筑消防安全、周边环境整治、历史风貌留存和日常巡查监管等工作落实成效。
检查组对我县贯彻落实《池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加强历史古建筑保护传承所做工作给予肯定,并就当前保护修缮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管护机制完善、文旅融合发展、传承文脉留住乡愁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抓好《池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压紧压实乡镇属地主体责任和县直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做到依法保护、常态监管。要坚守保护优先底线、注重合理适度利用,持续加大古建筑修缮加固、日常巡查值守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原汁原味保留古建历史风貌,深度挖掘人文典故与文化底蕴。要强化系统统筹、推动融合发展,把古建筑保护传承与乡村风貌提升、乡村振兴发展、文旅业态培育有机衔接,盘活历史文化资源,实现保护、传承、利用有机统一,切实守护好青阳珍贵历史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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