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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8日阅读次数:字体缩放:放大 缩小


9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深带队开展《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负责同志、工委委员以及两名县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县农水局、县自规局、县住建局,杨田镇、陵阳镇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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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杨田镇黄泥村和陵阳镇梅山村、沙埂村,实地查看部分新建在建房屋,以及礼貌山安置区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有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汇报和代表们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条例》自去年3月实施以来,在各有关部门和乡镇的共同努力下,农村建房越来越规范,用地纠纷越来越少,房屋质量也得到有效保障。检查组强调,要加强对法规的学习和掌握,强化执法效果;要把工作抓实抓细,加大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做到不留死角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整改及时解决,确保群众住房安全;要处理好农村自建房建设与耕地保护的关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要完善相关条例制度,重点突出规划、审批、安全、执法等事项,加强违法问题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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