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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青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4日阅读次数:字体缩放:放大 缩小

(2026年1月14日青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青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青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决定批准这个《纲要》。

会议认为,《纲要》提出的今后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符合我县实际,体现全县人民共同意愿,是未来五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锚定“加快打造池州产业副中心和城市副中心、争当全省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目标定位,着力建设镁基新材料全产业链发展基地、九华黄精农文旅融合发展基地、长三角全域旅游及文旅康养目的地、全国文明城市、江南旅游名城,全力打造质效更优的特色产业之城、“双创融合”的创新发展之城、富有活力的青春阳光之城、生态文明的山水人文之城、共建共享的宜居宜业之城,为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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