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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4日青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韩 林为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局长(主任);
沈 飞为县林业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陈 穗的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韩 林的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青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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