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8日青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林 仪为县政府副县长;
胡 伟为县公安局局长;
胡忠汉为县水利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王松华的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疏 勇的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主办单位:青阳县人大常委会
地址:青阳县九华西路 电话:0566-50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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