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7日青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胡一马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甘正华为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陈 谷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长风为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卢 玉的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甘正华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陈 谷的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主办单位:青阳县人大常委会
地址:青阳县九华西路 电话:0566-50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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