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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
日期:2022年07月29日 阅读:

7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深率执法检查组到有关乡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负责同志及委员,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农水局、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先后参加。

检查组一新先后来到杜村乡宗文村河滩中心村、青阳火把子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新河镇杨梅桥村和安徽东山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实地查看美丽乡村点建设情况和农副产品经营销售等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乡村振兴局报告了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总体情况,“五大振兴”牵头单位作了补充发言,参与执法检查的委员和代表们结合实际,围绕当前我县乡村产业发展、人才支撑等方面,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林深指出,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是依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需要,也是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行动。林深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入认识执行《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意义;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做好执法检查的责任担当;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要认真落实执法检查,把握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更好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争当服务发展的表率,共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主办单位:青阳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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