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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青阳县人民检察院洪丽丽荣获第二届“青阳青年五四奖章”
日期:2022年05月05日 阅读:

5月4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文明办决定,授予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洪丽丽第二届“青阳青年五四奖章”称号。


择检入职9年来,洪丽丽不忘初心,在检察事业这片沃土上,绽放出了公平正义守护者的绚丽芳华。


察微析疑 不枉不纵

扎实办案的工作作风是她有为的法宝,多年来的公诉历程,让她懂得,只有真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维护公平正义。2019年,洪丽丽在审查办理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时,发现该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未获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在乡镇和矿山附近私设加油点,并从异地多家公司非法批发柴油,并在青阳境内销售柴油。于是,她着手查阅大量相关法律法规,发现当事人未按法律规定经营,涉嫌犯罪,在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后,引导侦查机关进行侦查,有效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经营罪犯罪事实的证据。


 爱心护苗  温暖普法

“沐童·护苗工作室”是县检察院探索检校共建和“法治进校园”普法模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创新举措。自工作室成立以来,洪丽丽就主动地肩负起“沐童·护苗工作室”的工作,开展法治宣讲活动百余场,担任未检法治公益主讲70余场次,受众达数万人次。


执笔为犁  无悔青春

洪丽丽牺牲无数陪伴家人的时间,一心扑在工作上。她把对党和事业的忠诚之心化成了自己永不懈怠的工作动力。办案之余,她执笔为犁,认真总结办案中的心得体会。她撰写的《贿赂类犯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之探析》《监察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非法口供之司法认定》《恢复性司法理念指引下滥伐林木案的办理》等文章,分别收录进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优秀论文集》《中国检察官》等省级以上的权威书刊中,成为了别人吸取精神营养的教材。参加工作以来,她先后获安徽省优秀公诉人、安徽省扫黑除恶优秀个人、池州市优秀公诉人、池州市生态检察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且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主办单位:青阳县人大常委会

地址:青阳县九华西路 电话:0566-50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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