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25日至3月28日,我院各党支部组织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为开好本次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认真研究方案要求,确定此次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及具体实施步骤,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充分准备。
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的基础上,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专题学习研讨,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堂政治必修课,为组织生活会的开展打牢思想基础。
普遍开展谈心谈话。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并沟通思想、交换意见。
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党支部和党员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及党员干警、非党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查找自身不足。
组织生活会上,各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报告上年度工作及今年工作安排,接受党员对支部党建工作的评议。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全面查找自身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相互批评环节,大家直接点问题,不讲空话套话,真正实现“红脸出汗”“排毒清淤”的目的。会上还对每名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确定等次。
本次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态度严肃认真,取得了预期效果。针对查摆出的不足和问题,将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改到位、见实效,努力把组织生活会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支部和党员工作的实际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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