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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高效解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日期:2022年09月19日 阅读:

近日,青阳县人民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一起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拒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案件,该案标的额虽小,仅3656元,但纠纷背后系经年积累的矛盾,调解难度较大。因该案为涉企案件,立案庭迅速启动营商环境绿色通道,快速处理。经调解员向义和耐心纾解,多方协调,该案工作得以顺利推进,矛盾得以有效化解,影响业主生活的痛点问题得到解决,物业公司也收到了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据了解,该物业公司与业主小区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签订了《小区物业管理合同》,约定了由物业公司对业主居住的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为每平方米0.35元,若业主逾期缴纳,则按每天应缴纳费用的1%缴纳滞纳金。协议签订后,物业公司为业主居住的小区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自2016年3月1日起至2020年3月1日拖欠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费及违约金共计3656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调解员向义和在接收案件后,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业主表示其出于维权心理,通过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方式,要求物业公司为其解决好房屋漏水的问题。业主居住的房屋漏水,天花板有明显水迹,雨天家中需用各种盆接水。业主多次向开发商及物业说明情况,漏水问题均未能得到解决。业主由于房屋漏水多年,得知其被物业公司起诉后,情绪一度非常激动且有过激言辞,给案件调解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调解员向义和仔细分析案件后,再次联系业主,告知其可以向房管局反映房屋漏水问题,并协调物业公司配合业主准备好申请房屋维修基金的材料。但该房屋的维修基金已经用完,房管局无可用的房屋维修基金,案件再次陷入僵局。向义和调解员并未放弃,其积极查阅相关资料,并多方联系行政管理部门,最终建议业主向住建局反映情况。在住建局的支持下,业主的房屋被重新修缮,终于不再漏水,业主也一次性缴纳了欠付的物业服务费用。

案件的顺利调解是青阳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青阳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健全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更多运用和解、调解办法实现双赢,努力为青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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