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晓兵主持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常委会副主任林深、祝和平、李思文出席会议。常委会驻会委员,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驻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县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在研究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提请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的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的意见(审议稿)起草情况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调整情况(含工委对口联系单位安排)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县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方案(审议稿),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和重点建议督办任务分解表(审议稿);听取了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及议题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4月22日在县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建议议题:学习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审议、通过《青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的意见(草案)》;听取、审议县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青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草案)》;听取、审议县公安局关于对县人大代表张林叶决定取保候审许可的报告;许可县公安局对县人大代表张林叶采取取保候审的决定;审议、通过青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林叶辞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请求的决定;人事事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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