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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执法检查
日期:2022年05月07日 阅读:

5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深率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下简称“防洪法”)执法检查,县政府副县长谈应权,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组成人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和有关乡镇负责同志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乔木乡、木镇镇和新河镇,实地检查东风水库、七星河南河段、东山水库等防汛重点部位,现场了解相关工程作用、工程防汛准备以及防汛措施落实等情况,并在随后的座谈会上听取了各相关部门关于贯彻落实《防洪法》及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情况汇报。检查组对我县贯彻落实《防洪法》的各项举措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检查组指出,要准确把握防汛抗旱的政治形势、气候形势和工作形势,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充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全面考虑问题,严防旱涝急转,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打好安全度汛的基础。要未雨绸缪,全面落实准备措施,抓好各类预案修订,抓牢应急队伍建设,抓实防汛物资储备,抓细风险隐患排查,确保防汛抗旱万无一失。要压实责任,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全面落实各类责任制,提高监测预警精准度,强化指挥调度科学性,严明防汛抗旱工作纪律,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履职尽责。

主办单位:青阳县人大常委会

地址:青阳县九华西路 电话:0566-50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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