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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调研《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池州市犬类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日期:2021年06月22日 阅读:

6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师琴带队开展《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池州市犬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三个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县委常委、副县长汤新异,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明办、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主城区木镇路、天柱东路建材市场周边和恩和宠物医院,开展对老旧广告牌、乱停车、不文明养犬、线路乱拉等不文明行为的督查,随后召开了调研工作座谈会。

会上,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县政府关于三个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就当天实地调研发现的问题展开了座谈。调研组指出,三个条例的制定出台,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出台这三个条例的重大意义,加强对三个条例的学习理解。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三个条例的知晓率,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条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要严格执行三个条例,抓好贯彻落实,加大对不文明现象的管理和处罚力度。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升执法管理水平,推动三个条例更好实施,为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主办单位:青阳县人大常委会

地址:青阳县九华西路 电话:0566-50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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