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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瑞中来青开展《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日期:2021年03月11日 阅读:

3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瑞中一行来青开展《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晓兵,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卢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深,监察司法工委和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前往了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和翰林院小区等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询问了解等方式,对青阳县开展《条例》宣传、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依法打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指出,《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青阳县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治,加强了源头管控,通过严厉打击整治,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强化了宣传引导,营造了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的社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检查组要求,要切实落实《条例》,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引导各行各业、人民群众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相关规定;要进一步加强协作,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要严厉查处。

主办单位:青阳县人大常委会

地址:青阳县九华西路 电话:0566-50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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