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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对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关键少数”用车用房用钱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2日阅读次数:字体缩放:放大 缩小

8月18日下午,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少强一行到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对“关键少数”用车用房用钱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毕若痴及分管副检察长参会。

会上,督察组听取了县检察院院关于“关键少数”用车用房用钱情况的汇报,并通过查看资料、查阅账目、座谈问询等方式进行专项督察。在检查过程中督察组及时反馈有关问题,现场交流相关工作经验。

督察结束后,张少强对我院的工作落实情况予以肯定,就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指导,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他要求,县检察院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精准发现问题,扎实整改问题,要在前期自查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严防已整改问题反弹。

毕若痴表示,县检察院将以此次专项督察为契机,高度重视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将督察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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